释义 |
拘役的概念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留和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特征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地县、市、市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