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拘役具有以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也可酌量发放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和强制劳动的刑罚。刑事处罚的主刑之一,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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