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返聘了,是否还可以缴纳公积金? |
释义 | 公积金交至退休,连续半年交满可使用;单位录用职工需在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和设立或转移公积金账户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和转移或封存公积金账户手续;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在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贷款风险。 法律分析 公积金要交至退休,连续交满半年可以使用。公积金自参加工作时开始缴存,办理退休手续后终止,劳动者也可以随时停止缴纳,使用公积金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均处于正常状态。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拓展延伸 退休返聘员工的公积金缴纳规定有何变化? 退休返聘员工的公积金缴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变化。根据最新政策,退休返聘员工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退休返聘员工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缴纳。其次,缴纳公积金的基数将按照退休前的工资水平确定,不再以退休工资为基准。此外,退休返聘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与正式在职员工相同,通常为个人缴纳比例的一定百分比。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缴纳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了解详细情况。 结语 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劳动者在参加工作时开始缴存公积金,退休后可以使用。在使用公积金时,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账户必须处于正常状态。此外,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退休返聘员工,最新政策要求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继续缴纳公积金。具体的缴纳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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