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您好,退休后单位返聘后还能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吗?谢谢你 |
释义 | 退休人员不属于法定劳动者,不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退休人员按劳务关系处理,不具有职工身份,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缴存对象。 法律分析 退休人员不是法定的劳动者,不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按劳务关系处理,不具有职工身份,不属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缴存对象,不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拓展延伸 退休后单位返聘: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有何变化? 退休后单位返聘后,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存在一定的变化。在退休后重新被单位返聘的情况下,个人仍然可以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缴纳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一般会比正常在职员工的缴纳比例略高。此外,退休返聘人员的缴纳期限也会有所变化,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因此,退休后单位返聘者需要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了解具体的缴纳规定和办理流程。 结语 退休人员不是法定的劳动者,按照最高法院的解释,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然而,对于退休后被单位返聘的情况,个人仍然可能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但缴纳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缴纳规定和办理流程应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了解个人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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