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规定 |
释义 | 自住住房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偿还、租赁超支、调离本市、户口迁出、终止劳动关系、丧失劳动能力、离退休、死亡、出境定居等情况下,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5、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1、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拓展延伸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流程及申请条件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流程及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然后,前往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接下来,经过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申请人将收到公积金提取的批准通知。在收到通知后,申请人需要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后,银行将根据申请人的提取金额进行操作,将公积金存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请条件通常包括连续缴纳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特定的提取原因、提取金额的限制等。具体的流程和条件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 结语 公积金提取流程简单明了,根据不同情况,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购房、租房、离职、退休等各类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后,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具体的流程和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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