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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释义
    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那么哪些民事案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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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