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会强制判决离婚吗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如果有家庭暴力情节,法院会以调解为主,调解不成会判决离婚。 离婚案件中,调解属于必经程序。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实体性要件。 实践中,法官对这一条文的理解和适用仍然存在分歧,一些案件虽然调解无效,且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情节,法官仍然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属于法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家庭暴力不需要具有多次性和持续性,一旦有证据证明曾经发生,受害方提起离婚诉讼,坚决要求离婚且调解无效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经过法院调解,施暴方愿意悔过,或者出具承诺书保证书,受害方愿意给施暴方一次机会。法院可以不判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对家暴的情节认定主要是从报警记录、就医、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认定。 但司法实践中很多受害人特别是农村妇女维权意识不强,不懂得如何收集固定证据; 导致家暴的事实无法得到认定,造成家暴行为无法得到及时制止,施暴者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法律追究。 因此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妇联等职能部门报案或举报,留存好证据,为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一、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在离婚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的”,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义务举证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因为家庭暴力常常发生在仅有夫妻二人在场的情况下,场合隐蔽,证据难以收集。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巩固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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