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用地变更要不要做土地污染调查 |
释义 | 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 一、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 1、商服用地(商业服务用地)是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服务部、生产资料供应站、饭店、旅社、对外经营的食堂、文印腾写社、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a.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b.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c.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d.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2、 二、商业用地如何改为住宅用地 如土地使用权人想要将商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需要向当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就可以改变用地类型,如果该地块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报批前还需要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 三、没有分户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没有分户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如下: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建设用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条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修订。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四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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