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次报销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一、二次报销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受理; 2、受理机构; 3、申请结果; 4、费用核算; 5、费用兑付。 二、二次报销的前提条件有以下: 1、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的人群; 2、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起付钱; 3、需要准备大量的单据,比如缴费发票、开药底方、检查单和治疗单等。 总之,当事人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医保目录内的项目,目录外的药品和治疗、检查项目不能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