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机动车驾驶人的记分周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
释义 | 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记分周期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一、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2、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3、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4、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5、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二、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当事人对实施处罚和记分提出异议拒不核实,或者经核实属实但不纠正、整改的; 2、为未经满分学习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学习记录、合格考试成绩的; 3、在满分考试时,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舞弊的; 4、为不符合记分扣减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扣减记分的; 5、串通他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的; 6、弄虚作假,将记分分值高的交通违法行为变更为记分分值低或者不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 7、故意泄露、篡改系统记分数据的; 8、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未严格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导致他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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