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公务员政审中的计生证明,就是关于本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即有无超计划生育的证明。 2、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加盖意见和公章即可,如果户口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必须先持人事代理合同、户口本到人才市场开具证明,然后再到居委会(村委会)、计划生育办加意见和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