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关系后收养人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吗 |
释义 | 解除收养关系后,如果是因为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人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一、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需要那哪些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二、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料:1、户口簿;2、身份证;3、收养登记证;4、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5、婚姻状况证明。(二)、办理程序: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收回《收养登记证》→审查审批→颁发《解除收养登记证明》(三)、受理条件: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如不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三、断绝关系时仍有赡养义务吗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禁止断绝关系,但如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收养关系了,则养子女不需要再赡养养父母了,因为他们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已经解除。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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