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周口执业药师变更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已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 二、周口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的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市民中心审批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即办市民中心窗口经办人员、处室负责人、局领导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核准: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1、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证照及其他相关文书; 2、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决定: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送达:3个工作日市民中心窗口经办人员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证照或其他相关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