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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棚看护房拆除是否有补偿?
释义
    大棚看护房超出面积属违章搭建,一般无补偿。新建大棚看护房应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征地补偿标准由政府、经济水准、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可咨询当地征收办。
    法律分析
    1、大棚看护房超了的面积部分拆除属于违章搭建,一般没有补偿,新建大棚看护房建筑占地面积应当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及以内。
    2、大棚看护房根据被征收前三年产值等相关因素来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具体由当地的政府、当地经济水准、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可以直接询问当地的征收办。
    拓展延伸
    大棚看护房拆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
    大棚看护房拆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除大棚看护房需要符合法律程序,并且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拆除未经合法程序或未提供适当的补偿,可能会引发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影响的个人或组织有权寻求赔偿。赔偿金额可能根据拆除对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而有所不同,包括财产损失、经济利益损失以及其他相关损失。具体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受影响的个人或组织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大棚看护房的拆除涉及到违章搭建和征地补偿等法律问题。拆除时需遵守法律程序,补偿标准应根据产值等因素确定。若未合法拆除或未提供适当补偿,可能引发法律责任。受影响方可寻求赔偿,包括财产和经济损失等。具体赔偿需根据当地法律和实际情况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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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