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户一次性付款买房后一年内可提取1次公积金,贷款购房后在还款期内一般每年都可提取1次公积金。如果在城市没有购买自住房屋,可以每年提取1次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房租费用,不过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 此外在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用户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过取出额度不可超过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