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港澳通行证, 法律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一、 受理工作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