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法》一罪与数罪的认定标准:1。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中常见的观点是,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的原则出发,按照主观、客观、统一的原则,以犯罪构成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2、犯罪构成和各种构成要素形成犯罪构成。可分为具体要素和共同要素。具体要素是指具体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素;共同要素是指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的要素。 法律客观: 《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 的一般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 死刑 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 管制 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 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 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