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退役军人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退役军人落户口需办理注销、恢复户口手续,提供相关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缴交照片;异地安置需提供入户申请表、接收证明、照片;军转干部需提供入户证明信、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退役军人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凭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恢复户口。参军期间直系亲属户口已迁移,可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2、志愿兵异地安置,凭经户政处核准复退军人入户申请表、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3、军转干部落户,凭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入户证明信、市公安局户政处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编码表、接收单位报到证明或市军转服务中心落户证明到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二、退役军人落户口的材料 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4、《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5、《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结语 退役军人落户口需办理一系列手续。应征入伍的军人可凭相关证明到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恢复户口;志愿兵异地安置需提供核准复退军人入户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军转干部需提供入户证明信、入户介绍信、报到证明等。所需材料包括证明信、退役证件、接收证明、居住证明、身份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也需提供。办理落户手续请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三章 平时征集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章 褒扬激励 第六十条 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等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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