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
释义 | 一、计税办法不同 1、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即销售货物或增值税劳务,销售额x税率,税率为17%或13%)-进项税(即购买货物或增值税劳务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专门凭证,供货方「的销项税)计税纳税。 2、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货物或增值税劳务,销售额X税率(税率为6%)计算纳税。 二、开票权不同 1、一般纳税人可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自行向购货方开具,开票销项税率为17%或13%。 2、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自行向购货方开具,如需向购货方开具的,报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项税率为6%;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的,需凭墙值税专用发作为进项税抵机。 三、税率不同 1、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2、一般纳税人根据经营项目适用税率分为0%、6%、11%、13%、17%几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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