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9年公积金新规定 |
释义 | 一、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双职工55万元、单职工40万元;其他各县(市)最高贷款额度维持不变,即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 二、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维持不变,即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三、公积金缴存比例: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一、住房公积金是怎么算的 住房公积金按照月平均工资的5%-12%计算。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二、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是指自贷款申请受理日起前六个月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的,即借款人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单上相应的六个月中不得有金额为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按时缴存的单位职工,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缴、欠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封存或集中封存的单位职工均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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