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吗 |
释义 | 一、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吗? 1、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关于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在继承领域却有明确规定保护胎儿的继承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出生后的胎儿是继承人吗? 1、遗产分割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所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腹中胎儿享有法定继承权,应保留其应得的份额,若胎儿出生后不幸为死体,所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继承。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2、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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