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民卡补办需要三个工作日左右。 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民卡各办理中心或者市民卡中心大厅进行补办。 市民卡,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一般加载社会保障、居民健康、公交、政府补贴发放、银行借记、旅游、图书馆借阅、小区门禁等应用,并逐步拓展小额支付、水电气缴费、学生卡等应用,实现跨城市的一卡通应用与清结算。 市民卡的医保应用如下: 1、按有关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挂号、就诊、办理入出院等手续,也可按有关规定在定点药店购药; 2、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各类登记、零星报销等手续; 3、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等信息; 4、随着市民卡定点医疗机构应用的推进,逐步开通市民卡(社保卡)的就诊卡功能; 5、人口计生信息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市民IC卡形式统计人口信息,逐步脱离纸质统计的时代。 【法律依据】 《市民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提高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效能,保障市民卡的有序发行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民卡,是指本市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享受公共服务,具有信息存储、电子凭证、信息查询和交易支付等功能的智能型集成电路卡。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卡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交换、共享和市民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民卡发放对象为具有市户籍的本市市民、持外地户籍并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持外地户籍但需要依法享受其他公共服务的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申领市民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