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起诉要分为三类: 一、民事案件: 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一)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二)自诉案件: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 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送达回证签字 3、执行申请书 4、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 5、执行风险告知书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