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带薪年假遇周末如何计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带薪年假遇周末如何计算 年假遇到周六日的,周六周日的天数不计内年假时间的。 二、相关法规 法律限定:《工人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工人累计工作已到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三、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依据:《工人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工人累计工作已到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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