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跨区通行证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由个人出具申请书 2、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村委会主任或书记在申请书上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名,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指挥部交通管控组 3、指挥部交通管控组审核后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批准 4、指挥部交通管控组发放临时车辆通行证 跨区域,从一个区到另一个区。通行证,指准许在某一特定区域通行的证件。由于各地区疫情严重的原因,在人员以及车辆跨区行驶时,是需要出示绿色的通行指示牌才可通行 一、疫情期间办理通行证的要求如下: 1、提出申请的个人、单位以及出具审核意见的村委会、单位及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实事求是、亲自把关,对因弄虚作假出具审核意见导致出现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必须注明车辆牌照、车辆编号、有效期限。全县各交通管制点工作人员在办理车辆放行时必须认真核对通行证注明的车辆牌照、通行证有效期、随车驾驶员及其他人员信息,防止冒用通行证现象 3、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副乡长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各乡镇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管控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