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爷爷的名字父母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房产证写爷爷的名字父母离婚,不属于共同财产。 房产证写的是爷爷的名字,所以房子应该归爷爷所有,父母离婚了对该房产是不能进行分配的,因为房产证是爷爷的,所以说这个房子只能是由爷爷对房产进行分配。 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的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婚后通过特殊约定或者赠与等方式,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后,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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