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不起诉的类型主要有三类:1、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中的不起诉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不予起诉;2、酌定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聋、哑、盲人犯罪的、或正当防卫的,依法不需要判处或免除刑罚的不予起诉;3、对于二次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对于自首且犯罪较轻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或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也不予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