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种不起诉的种类 |
释义 | 不起诉的种类如下: 1、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不起诉; 2、检察院存疑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酌定不起诉,于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和解,不起诉; 5、对于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 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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