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按揭贷款合同 1、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2、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3、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4、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二、购房者能否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根据《商品房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法院在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司法解释第24条属于《合同法》第94条有关法定解除权之第五项规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范畴。 既然司法解释第24条具有法定解除权的性质,因此,买受人可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行使解除权。换言之,买受人与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即可向银行发出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通知书,不再承担违约责任。之所以建议采用书面的方式,是因为在诉讼过程中,买受人需要对产生合同解除权的原因及进行通知等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