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是否要约定具体的期限 |
释义 | 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合同解除。 一、法律效力上的设计合同有效期是多长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时间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的,没有约定的,一般长期有效。除非被宣告无效、被撤销、附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或终止附期限合同的期限届满时合同失效。例如: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法律其他规定等。 二、合同开始日期和合同结束日期 合同日期一般指合同生效或终止的日期,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有效期,那么合同的日期计算也就视当事人的约定而定。未约定有效期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登记才生效的合同,其期限自完成登记之时开始计算。因此,合同一般在成立时生效,开始计算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终止的日期与生效日期一样,首先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自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值得一提的是,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合同自签订时成立,自其所附的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开始计算合同期限。合同失效条件达成时,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而附期限的合同,生效期限到来时合同生效,失效期限到来时,合同自动终止。 三、买卖合同多长时间失去法律效力 要看买卖合同是否有附条件。1、附解除条件的买卖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2、附终止期限的买卖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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