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判决赔偿钱能否分期付,主要是看对方是否同意,如对方同意,则可以分期付款;如对方不同意的,则仍应该按照判决所确定的日期内和方式付款。 一、法院判决款项要开具发票吗? 法院判决款项要开具发票。根据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虽经法院判决,但法院判决应付的款项,不以开具发票为条件。也就是说,可以根据判决书付款,付款后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如对方不履行出具发票的义务可通过法院另行主张权利或向有关税务机关投诉。 二、欠钱不还没有居住证能起诉吗 欠钱不还没有居住证,可以起诉。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4、法院判决,如对方上诉就要经历二审程序; 5、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局执行判决。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分期吗?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法院的主持下,可以和申请人达成协议,分期付被执行款项。如果有能力执行,且法院不准许,则不能分期付执行款项。暂时没有执行能力的,法院一般都会准许和申请人签订执行协议,分期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