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日期是
释义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将进一步划红线、明规则、严责任,保障行政处罚权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按照新规定,行政处罚追责期限增加了“5年”追责期限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大重点领域处罚力度”的要求。
    具体适用情形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有危害后果的”。其中,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较多,典型如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涉及金融安全的主要是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管理领域。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适用5年的追责期限规定。
    而且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定义、种类、设定、实施主体、程序等内容作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制度,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也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7: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