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期限如何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期限: 1.一般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法定情形主要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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