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上诉离婚的程序怎样 |
释义 | 诉讼离婚需要怎样的一个流程呢。第一、先书写好离婚诉状、准备离婚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和证据材料先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立案;第二、立案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会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给被告15天的答辩期限;第三、调解,离婚案件调解是一个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庭前调解或者是开庭当日前先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第四、宣判并领取判决书。案件如果使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在立案后3个月内审理完毕;如果案件使用的是普通程序,则在案件立案后6个月内离婚完毕。如果上诉离婚则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讼费用即可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基本上跟一审的流程相似,但二审可以进行书面审理。二审程序从立案开始3个月内审理完毕。 男方赌博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4、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5、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6、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7、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8、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9、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上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 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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