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不还钱,有欠条,请问怎么处理 |
释义 | 欠钱不还有欠条处理如下: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2、写起诉书,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欠款人不还钱,有欠条,请问如何处理? 对方欠钱不还的,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流程:首先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并整理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等待参加开庭审理进行诉讼;最后等待判决结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有欠条,2016年,欠款人一直不还钱,怎么要账 欠钱不还,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申请仲裁,甚至直接提起诉讼,如果要起诉,则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有一个欠条,欠款人不还钱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怎么处理1、欠钱不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2)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3)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二、欠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材料欠钱不还起诉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吗:1、起诉书;2、身份信息证明;3、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三、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有哪些欠钱不还起诉流程,具体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借款人提起诉讼,欠款人仍不还钱,如何处理 借款人不还债可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诉讼: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2、撰写起诉状,收集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据;3、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副本。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有一张借据,欠款人不还钱不知道该怎么办 借款人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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