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流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进入“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首页 第二步:选择“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事项服务入口 申报人在实名登录“随申办”微信小程序后,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入“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事项服务的办理入口进行办理。 1)进入“随申办”各渠道的“办事”频道,选择“不见面办理”专栏。 2)进入“随申办”各渠道的“办事”频道,选择“按部门”进入市公安局频道。 3)进入“随申办”各渠道,在首页搜索栏内输入“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实有人口”“自主申报”等关键字进行搜索。 第三步:选择事项后进入办理须知页面 申报人在选择事项后进入办理须知页面,阅读办理须知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流程。 第四步:申报人进行实有人口信息网上自主申报 申报人在完成阅读申报须知并通过二次人脸识别的本人验证后,进入申报页面进行实有人口信息网上自主申报。申报人须填写真实有效的居住地路名、门弄号牌以及具体的户号室号等必填居住信息,选择居住事由和居住类型,填写同住人数及工作单位信息。 第五步:申报人上传本人照片 第六步:在线申报提交成功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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