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是: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若存在欺诈、胁迫、串通、非法掩盖、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形,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四百六十五条,具备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拓展延伸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与终止条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与终止条件是房屋交易中的关键要素。在法律上,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才能具备有效性。首先,合同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有明确的对象和内容。其次,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如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此外,合同的终止条件可能包括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违约、不可抗力等情况。例如,如果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总之,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与终止条件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四百六十五条,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与终止条件是房屋交易中的关键要素。合同必须满足双方自愿、明确对象和内容的要求,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合同的终止条件可能包括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违约、不可抗力等情况。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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