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市年满70岁老人政府补贴 |
释义 | 武汉市满70岁的老人是有养老金补贴的。根据武汉市相关政策规定,对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可以增加40元养老金,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可以增加60元养老金。 一、从事高龄津贴审批和发放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追回高龄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符合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拒不接受,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强行通过的; 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故意拖欠高龄津贴的; 3.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高龄津贴的。 二、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符合年龄条件的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第三条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高龄津贴;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0元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待遇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第四条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依托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按季度发放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按照年满80周岁提前两个月进行信息上报和审核,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始发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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