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应该如何摊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是按房产证上的年限进行摊销。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摊销,应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取得的权土地使用权是自用的,发生的出让金等相关税费支出应记入无形资产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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