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产检假的法律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法律关于产检假的法律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于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0: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