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方开挖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1、项目建议书立项。向发该局提供: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建议书等。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向规划提供:建设用地申请表、项目建议书批复、现状有效地形图一份。土地预审应提供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实地踏勘表。 一、那么土地能被查封吗 我国土地实行二元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依照一定的法律对一定的土地加以利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从来都不是自由的、任意的,我国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而对于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申请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于国有土地,国家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和出让方式取得。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设置了严格的审批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由国务院审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除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取得有着严格的审批途径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还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建设用地一般是三种:国有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然而实践中由于近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省、各市县甚至各乡镇都在搞开发区建设,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所谓的开发区所占用土地可能就是占用的集体农业用地而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甚至未获农用地转用审批。 二、耕地变为建设用地法律程序 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办理的手续:一、农用地转用、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三、耕地可以申请建设用地吗 耕地可以申请建设用地,只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即可。但如果没有办手续,私自占用耕地建房是违法的。农用地转用需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审批同意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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