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车辆已经交付的,则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发生交通事故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还未交付的,则由出卖人承担事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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