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
释义 | 工伤报销标准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有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被保险人工伤发生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非工伤协议医院门诊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工伤发生当天的门诊,工伤发生当天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异地长期工作、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诊所、住院医疗费用等原因在国内统筹区外工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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