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三)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四)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 (五)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六)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法院都不会判离婚的;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