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债务清偿期限 |
释义 | 债务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在某个时间内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期限,也是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而债务人不能行使抗辩权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清偿期限,一般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若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补充约定。 一、买卖合同保证期最长是多长时间呀 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保证期间约定的最长时限是半年,即六个月。 我国民法典确定的合同保证期限,也是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实现抵押权的条件都有什么 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有: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是指抵押关系建立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在什么范围内实现抵押权并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实现费用; 二、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如果抵押设置无效或被撤销,则无法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清偿。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的,说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延迟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清偿债权; 4、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抵押权人只有因债务人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未能清偿债务的,才能行使抵押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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