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纠纷要反诉吗? |
释义 | 在继承纠纷案件中,被告能反诉。因为《民事诉讼法》,诉讼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但是提出反诉的时间是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预交诉讼费什么意思 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二、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起的 起始时间与条件 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阶段提出,我国民诉法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 在民事诉讼中要提出反诉首先就要符合提出反诉条件的相关规定,例如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等。 三、民事判决后可以反起诉原告吗 民事判决过后可以反起诉原告,提出反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 2、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只是相互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而已; 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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