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进行处罚。 四川公安预警:成都首现“背包客”伪基站 省公安厅相关民警表示,近一年,全国只有沿海极少数地方出现了“背包客”,但在成都从未出现过。自2012年出现伪基站后,四川公安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为了逃避打击,伪基站也在不断升级改造,从固定式演变到汽车、电瓶车便携式,最近出现的“背包客”,发射机、天线、电池和充电器布局依背包而定,利用手机进行无线“遥控”,“智能化”提高。“背包客”如同活动的伪基站,进商场钻地铁,小街小巷无孔不入,攻击范围更广,隐蔽性更强,危险系数更大。 使用“伪基站”可以8种罪名追究刑责 省公安厅相关民警表示,按照《无线电管理条例》,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将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同时,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