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准备鉴定资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手术纪录,各项检查资料。公检法司或律师个人的委托信,鉴定客体。) 2、鉴定登记,指定鉴定人 3、核实医疗机构材料,鉴定客体检查。 4、鉴定科室主任(2人以上)审阅鉴定材料,定性。 5、鉴定人(文书)书写鉴定底稿,审核人(2人以上)批阅。 6、鉴定打印,文书校对,出具鉴定正文。 7、鉴定中心整理材料,鉴定审核人及文书签字。 8、鉴定书封装。出具鉴定。 9、被鉴定人(鉴定客体)凭鉴定鉴定文书开具的取鉴定书凭证取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