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以下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