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的贷款问题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于房产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可选择提前清偿贷款并处理房屋归属,或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还清后再处理。法律明确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 首先明确,在离婚双方自愿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子给孩子的情况下,这个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可以协议将房子分给孩子,具体过户要符合房产局的要求,一般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在房产证上。但这不影响房子分给孩子的事实。离婚时对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归属方是谁。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婚双方自愿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子给孩子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对于未成年子女,房产证上的过户可能存在限制,但这不影响房子分给孩子的实际情况。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归属方的确定将决定剩余还贷责任的承担。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可以协商一方取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等额补偿,需要进行转按揭手续,剩余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清偿或通过人民法院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